永兴县妇联

永兴县妇联

机构简介

主要职责

永兴县妇女联合会(简称县妇联)是我县各界妇女的群众团体,由中共永兴县委领导,行政单位,其主要工作任务是:

1.指导全县各级妇女组织依据《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定、决议,开展妇女儿童工作,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。

2.团结、动员全县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,在城乡开展和推动“双学双比”、“巾帼建功”、“五好文明家庭”创建活动,促进永兴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。

3.教育、引导广大妇女自尊、自信、自立、自强。宣传妇女典型,开展女性成才研讨,实施女性素质工程,促进妇女人才成长,全面提高妇女素质。

4.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,调查研究妇女儿童问题,为县委、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,提出建议。动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,促进妇女参政议政和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政策的制定,贯彻实施“两法”、“两纲”,协助县政府制定《永兴县妇女发展规划》和《永兴县儿童发展规划》,并组织实施。

5.加强城乡基层妇女组织建设,扩大组织网络,拓宽工作领域。

6.为妇女儿童服务。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,积极引进妇女技能培训、女童入学、家庭教育、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、扶贫等经济援助项目,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、办好事。

7.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的大团结,加强与民主党派、工商联和团体会员之间的联系,加强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妇女联谊,促进祖国统一。

8.受县人民政府委托,承担县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。

9.承办县委、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。